信息公告

信用卡和消费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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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

 一、参与条件
  1.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发行的有效福祥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持卡人均可参加积分奖励计划。其中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直至销户,由主卡持卡人使用及兑换。
  2.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本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积分奖励计划资格:

(1)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者账户状态不正常;

(2)卡片交易非真实交易,存在套现行为;

(3)在本行有逾期授信未清偿;

(4)违反《福祥信用卡个人领用合约》《福祥信用卡章程》或其他相关规定。
  二、积分有效期限
  除另有规定外,积分(含存量积分)在卡片有效期内常年有效,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本行有权对积分有效期进行
更改,具体以最新官网公示为准。
  三、积分规则
  1.消费累计积分。客户持信用卡刷卡消费,消费每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分,不足1元的不计分。
  2.赠送积分。持卡人生日当月(自然月)刷卡消费专享双倍积分,每卡每月奖励积分最高赠送上限为5万分。
  3.积分特殊规则。
  (1)特殊卡类及特别活动分别依照该卡类对应的积分规则、特别活动具体规则累计积分;
  (2)本行开展的其他积分奖励活动,具体奖励条件和上限请详见具体活动规定。
  4.不予累积积分情形:
  (1)适用《福祥信用卡章程》、《福祥信用卡个人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透支手续费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信用卡预借现金、溢缴款取现、存(还)款不参与积分,包括但不限于通过ATM机、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其他可提供现金服务的机构或渠道提取现金或转账的交易;
  (3)电话费、保险费、水电费等各类公共事业费缴费及代扣代缴业务;
  (4)适用银联特殊计费规则的商户(包括但不限于三农商户、县乡优惠商户等)交易;
  (5)特定类别的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营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货款以及附件《不累积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表》中所列特定商户类别的消费。
  (6)积分累计以商户或收单行设置的商户类别代码为准;因商户或者收单行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和使用银行卡受理机具或未正确设置商户类别代码,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无效积分,本行有权撤销该部分无效积分;非因本行原因导致积分漏计、错计等,本行不承担责任。
  (7)本行独立判断认为,有发卡套现、欺诈等非真实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刷卡POS机,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积分)。

(8) 福祥福民卡卡种不予累积积分,若因系统原因误产生的积分作无效处理。
  5.积分计算规则
  (1)当日交易积分隔日生效。交易积分的计算采用批量计算的方式,在每日日终批处理时,根据当日交易流水进行积分计算;积分计算根据每个有效的积分计划的计算因素和计算参数进行;交易积分以交易流水的形式详细记录,每笔交易的计算因素和生效积分计划均详细记录,以供查询。
  (2)相同类型的多个积分计划同时生效时,按照就高原则进行积分;
  (3)当日冲销、冲正的交易不参与当日的积分计算;隔日撤销、联机退货的交易积分将根据原始交易的积分自动进行冲销处理;部分退货的积分根据与原始交易金额的比例进行积分冲销处理。
  6.积分不可转让至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即不允许积分转入与转出)。
  7.因退货、签购单争议等任何原因退还款项,或有发卡套现、欺诈等非真实的交易(包括由于商户未按照中国银联规定安装刷卡POS机,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积分),本行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在扣除时若积分余额不足,则将在原交易所属账户中产生负数积分。出现负数积分后,持卡人需通过本账户消费累积基本积分或奖励积分予以冲减。积分余额为负数的账户不允许销户。
  8.持卡人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获取积分,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本行有权不予兑换。一旦查实持卡人为非真实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本行除采取积分冻结、清零、卡片冻结、销卡等措施外,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本行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知积分累积情况:
  (1)微信公众号。微信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沙农商银行信用卡“,登录后即可查询积分。
  (2)信用卡商城。登录长沙农商银行信用卡商城网站(网址:https://mhsh.crcbbank.com/member/userCenter/portallndex),进入“我的”即可查询积分。

(3) 湖南农信手机银行。登陆湖南农信手机银行即可查询积分。

(4)账单查询。每期信用卡电子账单上显示积分余额。

(5)客服热线。拨打湖南农信客服热线0731-96518或本行客服热线400-90-96518查询当前积分。

五、积分兑换规则

1.积分使用范围

可用于购买信用卡商城的商品,或用于参加本行相关积分营销活动。

 2.积分扣减规则

(1)使用积分购买商品申请仅限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提出。在受理持卡人申请时,系统将按提交的先后顺序扣减相应积分。

(2)积分余额不足则相应积分购买行为将自动被取消。

(3)其他各积分使用项目(包括积分消费、积分抽奖等活动)的具体规则,均以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3.使用积分购买商品方式

(1)直接登陆长沙农商银行信用卡商城网站(网址:https://mhsh.crcbbank.com/member/userCenter/portallndex) 进行兑换;

(2)进入“长沙农商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信用卡商城进行商品购买。

(3)本行指定的其他方式。

4.使用积分购买商品申请一经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销,所需积分将从持卡人账户中扣除。除商品在配送途中发生损毁、缺失或商品本身有质量瑕疵而退货,所扣积分将退还外,其他情况一律不退还积分。

5.若使用申请中所提交的商品名称与使用编号不符,以使用编号为准。

6.持卡人在申请使用积分购买商品时,视为本人同意将通讯号码、邮寄地址等个人资料用于商品供应商配送商品处理。

7.信用卡账户逾期2期(含)以上,需冻结积分,此时客户不可使用积分,待客户归还逾期金额后,方可使用积分购买商品或服务。

六、积分使用后的产品质量和配送

信用卡商城仅为交易平台,所有商品和服务均由平台商户提供,即本规则配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由平台商户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平台商户负责;本行并非该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商、广告商或配送服务者,本行与平台商户之间亦无合伙、代理、经销或提供任何形式保证的关系。积分使用后获得的商品或服务若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或瑕疵,本行将根据持卡人的反馈对该商品或服务进行暂停或下架处理;如持卡人对本计划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任何争议或认为使用该商品对自身、他人造成伤害的,相关责任均由平台商户负责。

七、特别处理规定

本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在积分累积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一异常交易情形的持卡人采取一种或多种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取消参加本积分奖励计划资格、取消或降低卡片信用额度、限制或停止用卡、将持卡人已获取的利益计入信用卡账户要求偿还等:

(1)本行独立判断认为,持卡人积分累积或使用积分购买商品若涉及任何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经济内容的交易)、舞弊、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2)信用卡存在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

(3)持卡人将信用卡使用在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本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行独立判断认为,持卡人集中在不符合中国银联相关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的所在商户进行交易,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按照正常的积分交易标准获得积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积和信用卡的使用,本行不承担责任);

(5)持卡人利用银行系统漏洞恶意累积、兑换或使用信用卡积分;

(6)持卡人存在买卖积分或使用本行积分进行交易获利的情况;

(7)持卡人存在其他违反本行《福祥信用卡个人领用合约》、《福祥信用卡章程》、本积分奖励计划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八、修改及终止

本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修改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累积和使用规则、商品及积分使用标准等),并经相关途径(如信用卡商城网站、对账单、短信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期满后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福祥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接受修改的,应在本行公告期满前向本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未在公告期内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的,即视为持卡人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规则,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本行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

九、本规则由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 文档下载:附件-不累积积分商户类别代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