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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在行动
01洗钱的概念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02我国刑法中对洗钱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将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判定为洗钱犯罪
03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罚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没收实施洗钱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04以下行为将会构成洗钱罪
①提供资金帐户的;
②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③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④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⑤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05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性
(一)开办业务时,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义务关系时:
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是身份证明文件;
2.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
3.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4.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二)存取大额现金时,请出示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实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益,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三)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
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四)身份证件到期更新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向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06不要出售、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
金融账户是国家开展反洗钱监测的重要途径,犯罪分子常常通过他人的金融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请您千万不要出售、出租或岀借自己的金融账户,以免卷入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07有效防范套路货
①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有资金需求,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
②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多以“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借款前,一定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情况。
③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写清楚或划去,不给对方伪造、篡改、增添的机会。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绝不签名。
④注意核对出借人的真实姓名。注意要和银行账户一致,如指定他人代收款,一定要书面注明
⑤但凡资金往来务必留存证据。对于现金交易,记得拍照、录像或到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多找几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归还本金或支付利息一定要汇入双方书面确认的账户,以现金方式交付的要求出具收条。
⑥发现自己被“套路贷”,要果断报警,并向亲朋好友广而告之,同时注意做好对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的防范和取证。
08拒绝非法交易平台
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交易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声称自己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传拥有授权;承诺高额收益或高额回报,对外宣传“资金安全,只赚不赔”。因此,请认清非法交易平台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防范洗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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